1.一種醫藥組合物用於製備治療胃癌藥物的用途,其中該醫藥組合物至少包含一有效劑量之諾曼癌素(exemestane),且該治療胃癌藥物之一施用對象為一經過胃切除手術之患者。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醫藥組合物用於製備治療胃癌藥物的用途,其中該醫藥組合物係呈一口服劑型。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醫藥組合物用於製備治療胃癌藥物的用途,其中該醫藥組合物係呈一非經腸道投藥的劑型。 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醫藥組合物用於製備治療胃癌藥物的用途,其中該醫藥組合物更包含一治療癌症之藥物,該治療癌症之藥物係選自由5-FU(fluorouracil)、卡培他濱(capecitabine)、卡莫司汀(carmustine,BCMU)、司莫司汀(semustine,methyl-CCNU、多柔比星(doxorubicin)、排多癌(mitomycin C)、順鉑(cisplatin)以及剋癌易(taxotere)所組成之群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