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 本标準适用于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工程教育認證。
2. 本标準由通用标準和專業補充标準組成。
3. 申請認證的專業應當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該專業符合本标準要求。
4. 本标準在使用到以下術語時,其基本涵義是:
(1)培養目标:培養目标是對該專業畢業生在畢業後5 年左右能夠達到的職業和專業成就的總體描述。
(2)畢業要求:畢業要求是對學生畢業時應該掌握的知識和能力的具體描述,包括學生通過本專業學習所掌握的知識、技能和素養。
(3)評估:指确定、收集和準備各類文件、數據和證據材料的工作,以便對課程教學、學生培養、畢業要求、培養目标等進行評價。有效的評估需要恰當使用直接的、間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評估過程可以采用合理的抽樣方法。
(4)評價:評價是對評估過程中所收集到的資料和證據進行解釋的過程,評價結果是提出相應改進措施的依據。
(5)機制: 指針對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規範的處理流程,包括目的、相關規定、責任人員、方法和流程等,對流程涉及的相關人員的角色和責任有明确的定義。
5. 本标準中所提到的“複雜工程問題”必須具備下述特征(1),
同時具備下述特征(2)-(7)的部分或全部:
(1)必須運用深入的工程原理,經過分析才可能得到解決;
(2)涉及多方面的技術、工程和其它因素,并可能相互有一定沖突;
(3)需要通過建立合适的抽象模型才能解決,在建模過程中需要體現出創造性;
(4)不是僅靠常用方法就可以完全解決的;
(5)問題中涉及的因素可能沒有完全包含在專業工程實踐的标準和規範中;
(6)問題相關各方利益不完全一緻;
(7)具有較高的綜合性,包含多個相互關聯的子問題。
通用标準
1學生
1.1 具有吸引優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1.2 具有完善的學生學習指導、職業規劃、就業指導、心理輔導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夠很好地執行落實。
1.3 對學生在整個學習過程中的表現進行跟蹤與評估,并通過形成性評價保證學生畢業時達到畢業要求。
1.4 有明确的規定和相應認定過程,認可轉專業、轉學學生的原有學分。
2培養目标
2.1 有公開的、符合學校定位的、适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培養目标。
2.2 定期評價培養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據評價結果對培養目标進行修訂,評價與修訂過程有行業或企業專家參與。
3畢業要求
專業必須有明确、公開、可衡量的畢業要求, 畢業要求應能支撐培養目标的達成。專業制定的畢業要求應完全覆蓋以下内容:
3.1工程知識:能夠将數學、自然科學、工程基礎和專業知識用于解決複雜工程問題。
3.2問題分析:能夠應用數學、自然科學和工程科學的基本原理,識别、表達、并通過文獻研究分析複雜工程問題,以獲得有效結論。
3.3設計/開發解決方案:能夠設計針對複雜工程問題的解決方案,設計滿足特定需求的系統、單元(部件)或工藝流程,并能夠在設計環節中體現創新意識,考慮社會、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環境等因素。
3.4研究:能夠基于科學原理并采用科學方法對複雜工程問題進行研究,包括設計實驗、分析與解釋數據、并通過信息綜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結論。
3.5使用現代工具:能夠針對複雜工程問題,開發、選擇與使用恰當的技術、資源、現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術工具,包括對複雜工程問題的預測與模拟,并能夠理解其局限性。
3.6工程與社會:能夠基于工程相關背景知識進行合理分析,評價專業工程實踐和複雜工程問題解決方案對社會、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響,并理解應承擔的責任。
3.7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能夠理解和評價針對複雜工程問題的工程實踐對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3.8職業規範:具有人文社會科學素養、社會責任感,能夠在工程實踐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職業道德和規範,履行責任。
3.9個人和團隊:能夠在多學科背景下的團隊中承擔個體、團隊成員以及負責人的角色。
3.10溝通:能夠就複雜工程問題與業界同行及社會公衆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包括撰寫報告和設計文稿、陳述發言、清晰表達或回應指令。并具備一定的國際視野,能夠在跨文化背景下進行溝通和交流。
3.11項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與經濟決策方法,并能在多學科環境中應用。
3.12終身學習:具有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意識,有不斷學習和适應發展的能力。
4 持續改進
4.1 建立教學過程質量監控機制,各主要教學環節有明确的質量要求,定期開展課程體系設置和課程質量評價。建立畢業要求達成情況評價機制,定期開展畢業要求達成情況評價。
4.2 建立畢業生跟蹤反饋機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統以外有關各方參與的社會評價機制,對培養目标的達成情況進行定期分析。
4.3. 能證明評價的結果被用于專業的持續改進。
5 課程體系
課程設置能支持畢業要求的達成,課程體系設計有企業或行業專家參與。課程體系必須包括:
5.1與本專業畢業要求相适應的數學與自然科學類課程(至少占總學分的15%)。
5.2符合本專業畢業要求的工程基礎類課程、專業基礎類課程與專業類課程(至少占總學分的30%)。工程基礎類課程和專業基礎類課程能體現數學和自然科學在本專業應用能力培養,專業類課程能體現系統設計和實現能力的培養。
5.3工程實踐與畢業設計(論文)(至少占總學分的20%)。設置完善的實踐教學體系,并與企業合作,開展實習、實訓,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畢業設計(論文)選題要結合本專業的工程實際問題,培養學生的工程意識、協作精神以及綜合應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和考核有企業或行業專家參與。
5.4人文社會科學類通識教育課程(至少占總學分的15%),使學生在從事工程設計時能夠考慮經濟、環境、法律、倫理等各種制約因素。
6 師資隊伍
6.1 教師數量能滿足教學需要,結構合理,并有企業或行業專家作為兼職教師。
6.2 教師具有足夠的教學能力、專業水平、工程經驗、溝通能力、職業發展能力,并且能夠開展工程實踐問題研究,參與學術交流。教師的工程背景應能滿足專業教學的需要。
6.3 教師有足夠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學和學生指導中,并積極參與教學研究與改革。
6.4 教師為學生提供指導、咨詢、服務,并對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職業從業教育有足夠的指導。
6.5 教師明确他們在教學質量提升過程中的責任,不斷改進工作。
7支持條件
7.1 教室、實驗室及設備在數量和功能上滿足教學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維護和更新機制,使得學生能夠方便地使用。與企業合作共建實習和實訓基地,在教學過程中為學生提供參與工程實踐的平台。
7.2 計算機、網絡以及圖書資料資源能夠滿足學生的學習以及教師的日常教學和科研所需。資源管理規範、共享程度高。
7.3 教學經費有保證,總量能滿足教學需要。
7.4學校能夠有效地支持教師隊伍建設,吸引與穩定合格的教師,并支持教師本身的專業發展,包括對青年教師的指導和培養。
7.5 學校能夠提供達成畢業要求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包括為學生的實踐活動、創新活動提供有效支持。
7.6 學校的教學管理與服務規範,能有效地支持專業畢業要求的達成。